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局忙吗)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它们通常被称为“法律援助中心”,并且在省市及各区县都有设立在那些尚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区县司法局会指定职能部门来履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